电子皮带秤
3.5.1招标方仅提供一路220VAC(-15— +10%)电源,电源频率50HZ;若还需要其它不同电压等级的电源应由投标方负责提供。
3.5.2投标方应为电子皮带称的二次仪表提供仪表盘,仪表盘的防护等级为IP56;也可利用原仪表盘,仪表盘改造工作由投标方负责。
3.5.3电子皮带秤的二次仪表应具有自动检零、显示皮带速度、单位重量、瞬时流量、累积流量和故障报警等功能,并能输出此参数的4~20mA标准信号和脉冲信号,并应配有RS485/RS232通讯接口。累积流量显示上限至少为百万吨单位。仪表、传感器要求采用进口件。
3.5.4由电子皮带秤输出的瞬时流量和累积流量信号将送至输煤程控系统及数据远传系统,并通过输煤程控系统进行显示、存储、统计计算、制表打印等。
3.5.5投标方应负责一次仪表与二次仪表之间预制电缆及其连接。
3.5.6称重系统的制造、安装、应符合国家标准GB/T.7721-1995《电子皮带秤》的要求。
动态循环链码
3.5.7招标方仅提供一路380VAC(-15— +10%)电源,电源频率50HZ;若还需要其它不同电压等级的电源应由投标方负责提供。
3.5.8链码校验装置的二次仪表应为柜装式,投标方应为此仪表提供仪表盘,仪表盘的防护等级为IP56。仪表盘为前开门,仪表盘的色标将由招标方提供。
3.5.9链码校验装置的仪表应能显示瞬时流量和累计流量,并能输出此参数的4~20mA标准信号。并输出报警信号。
3.5.10投标方应负责链码校验装置一次仪表与二次仪表之间预制电缆及其连接。链码校验装置应能满足不同点的模拟校验量程,且能进行量程自动切换。
3.6 称重传感器
3.6.1称重传感器采用进口高精度传感器,称重传感器及其附件应连接牢固,表面无影响技术性能的缺陷。
3.6.2称重传感器的综合允许误差不大于所配皮带秤最大允许误差的20%。精度优于0.3‰。
3.6.3在最大流量下,称重传感器弹性体施力点的位移应不大于0.2mm。
3.7速度计
速度计在皮带秤有效量程内,应能准确地检测称重段的胶带速度。
3.8称重桥架
框架结构应坚固,刚性强,在最大流量下,框架挠度小于0.5mm。 |